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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负责城市供水、供气、公共交通、计划节约用水、客运出租车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工作。
10、负责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二次加压泵站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8、依据上级有关规定,鞍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官网负责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工作的管理和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系统职工的岗位培训及正规职业教育。
6、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按管理权限决定、推荐企业经理、副经理的任免(聘任、解聘)和奖罚。
4、考核所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鞍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增值指标,对资产负债的损益情况进行监审。
2、组织起草本行业的各种地方性法规,研究制定有关法规的实施细则,产业政策及本行业的规章制度,检查、监督法规、细则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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