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组织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系统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工作。
(八)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六)拟订全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国家、省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监督检查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和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全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四)承担中央、省在黄石和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初审责任。负责全市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2001年12月,为适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市政府将市劳动局和原市经贸委部分职能合并,组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隶属市经贸委。2004年10月,又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从原市经贸委划出,升格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职能,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合署办公。2010年6月,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市安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黄政办发57号)。市安监局内设办公室(财务科)、法规科技科、综合监督管理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安全监督管理一科(非煤矿山监管)、安全监督管理二科(工厂商贸监管)、安全监督管理三科(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安全监督管理四科(煤矿监管)、政工科(监察室)等8个科室。2010年6月设立了市职业卫生监督所,为市安监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1年,设立了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市安监局自组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安监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省、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以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方针,积极履行市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坚持关口前移抓预防,重心下移抓基层,责任上移抓领导,坚定不移抓严管,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中有降、逐步好转的良好态势,为构建 “和谐黄石 ”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2005-2009年,市政府被连续五年被省政府表彰为 “全省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2005-2010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连续六年被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表彰为 “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