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5楼
(十六)指导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三)组织指导卫生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有关工作,管理外事行政业务及厅机关外事活动。 (十四)负责省委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工作,负责在我省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和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和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组织制定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九)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七)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制定全省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三)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范,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卫生、吉林省卫生厅官网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等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依法组织制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吉林省卫生厅官网,教育,政府组织,政府。
根据《__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5号),设立吉林省卫生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