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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理事会:最高权力机构,由成员国外长或经济合作部长组成,负责制订联盟政策,决定新的合作领域和项目,每两年召开一次例会,需要时可举行特别会议。高官委员会:执行机构,由成员国政府官员组成,会期一年一次或视需要召开。负责监督和审查部长理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协调秘书处为常设机构,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官网设在毛里求斯共和国瓦科阿市,享受外交使团待遇;负责协调联盟政策的执行,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还设有环印度洋商业论坛:由成员国政府官员和工商界人士组成,负责就扩展联盟成员间在贸易、投资、金融和旅游方面的合作。环印度洋学术组:由联盟各国学术界人士组成,负责开展联盟学术合作和信息交流。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贸易和投资工作组:由成员国技术级官员组成,负责协调和拟定联盟合作项目和工作计划。高级别工作组:负责就联盟发展方向、内部组织建设和加强对话伙伴国参与联盟活动等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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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Indian Ocean Rim Association for Regional Cooperation,简称IOR-ARC)的官方网站。1993年,南非外长博塔访问印度时首次提出建立环印度洋区域合作设想。1994年,毛里求斯外长卡斯纳里访印度时再次提出 “印度洋经济圈 ”设想,倡导建立印度洋周边国家经贸合作组织,得到环印度洋国家的积极响应。1995年4月18日,南非、印度、澳大利亚、肯尼亚、毛里求斯、新加坡和阿曼在毛里求斯发表推动环印度洋经济圈计划的联合声明。此后,有关各方共召开了四次筹备会议,创始国从7个增加到14个。在1999年3月31日召开的部长理事会会议上决定将联盟总部设在毛里求斯。1997年3月6日至7日,环印度洋的14个国家在毛里求斯首都路易港召开部长级会议,通过《联盟章程》和《行动计划》,宣告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