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疆商会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上海市人民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关怀支持下,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沪办事处指导下,由新疆在沪相关企业发起,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审查同意,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并接受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的政治领导和业务指导。是新疆在沪民营企业经济总部所在地,是联结沪新两地经济、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商会现有各种所有制会员单位100余家,涉及建筑装潢、金融创投、产品销售、酒店餐饮、制造加工等10多个行业。其中执行会长单位4家,副会长单位12家,理事单位85家。商会出版《新商》会刊,开通《上海新疆商会网站》,报道商会的工作动态,整合发布不同类型的商会信息,介绍会员企业的经营项目和经营业绩,为提高商会企业知名度和经营效益开辟新窗口;组织会员参加金融、融资理财等各类讲座、培训、高级论坛、商务考察和招商引资等活动;帮助商会特色农产品销售企业与新沪两地农业部门和集团企业建立广泛对接;组织开展在沪新商双优评选活动;商会作为新沪两地企业与政府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共同交流的平台,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自治区大力推进资源开发和战略转换的思想,积极发挥商会招商引资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在沪新疆企业的整体优势,密切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维护新疆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拓展经营中的不测风险,推进新疆在沪企业走向整体联合、共同发展之路。这是与时俱进、益民利业、振企兴新之举,也是内地发达地区经济拓展的成功经验。在逐步缩小东西部地区经济差距上,新疆企业与发达地区形成坚实的经济链,势必带动新疆区域民族经济的发展振兴。西产东补,东资西投,是一个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商会必然会以市场为导向,有效发挥资源整合优势,打开产业发展之路,对实现两地互补性合作发展大有作为。
上海市新疆商会联系方式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龙路57号全国商会办公室404室电话:021-58211895传真:021-58211895E-mail:email@shxjsh.orghttp://www.shxjs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