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430071
(十一)承办省政府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制订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负责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资格工作;组织开展国内外技术合作、学术交流活动。
(五)统一管理全省计量工作。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建立省级计量标准,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全省量值传递;规范和监督贸易结算、安全防护、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http://www.hbzljd.gov.cn,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计量行为;管理全省计量器具产品制造、修理许可证工作。
(三)统一管理和指导全省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湖北省质量振兴实施计划》;研究制订提高我省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研究分析全省质量形势、发布质量信息;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名牌产品的认定;组织协调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工作;受理质量申诉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案件。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本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政策和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领导与监督质量技术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http://www.hbzlj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