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改革,加强对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和引导,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科技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构、指导全市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1]
(三)统筹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研究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并加强教育信息统计工作。
(七)负责指导和执行全市教育系统经费的征集、管理、使用、审计及检查监督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二)制订全市教育政策及规章,督促各乡镇(街道)制定有利于教育事业发展的乡规民约,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龙岩市委、市政府及漳平市委、市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抓好全国、全省、龙岩市教育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在我市的实施。并对有关部门和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统一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考核调配等工作。负责管理教育系统干部档案和教师职工退休的报批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机构设置及定编定员等工作。
(十)开展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任免等工作。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教育局主要职责是:
(六)负责提出每年我市教育经费计划的建议,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贯彻落实“三个增长”的情况。管理使用预算单列的教育经费。负责全市教育基建的规划和管理。负责和指导全市学校条件装备和校办企业工作。
(九)贯彻落实省有关师范类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组织实施师范类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
漳平市教育局根据《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平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漳平市委、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平市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漳平市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漳平市教育局。漳平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五)负责实施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检查和评估,全面提高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