⒎负责发布内河航道通告。
⒌组织开展航闸科学研究、先进技术交流和对航闸职工进行技术业务培训。
⒊参加编制航道发展规划,拟订航道技术等级,组织航道建设计划的实施。
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对所辖航道及航道设施实施管理、养护和建设。
处长:马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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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航道管理处是负责辖区内航道行政管理的副处级单位,承担全市航道的规划、建设 、养护、管理等职能。行政上隶属于苏州市交通局领导,业务上接受江苏省航道局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