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118000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滨江中路4号
11、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系统行政体制改革和队伍建设,协助做好县、区环保部门领导班子管理工作。
9、负责环境保护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环境保护产品的标志认证等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品发展。
7、负责市管建设项目中有关环境保护内容的审查、审批、验收等工作;负责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环境目标责任制、丹东市环保局官网污染集中控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等环境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5、组织协调县(市)区际和行业污染纠纷调查处理;负责全市重大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环境保护案件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3、负责全市大气、水体、土壤、噪声、振动、放射性物质、丹东市环保局▲电磁波辐射、有毒化学品、固体废物以及机动车等污染的防止工作;监督、指导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目标控制和环境总量管理。
丹东市环保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环保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地方环保规范性文件、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和产业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