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26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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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十一)对区(市)市政、公用事业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九)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全市垃圾、粪便和特定污染物的无害化消纳处置、资源化利用及监测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七)负责管辖行业基础设施的管理。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竣工验收;参与组织调查处理重大灾害、质量和安全事故;参与城市防洪抢险工作。
(五)负责管辖行业科技规划和科研工作;组织重大科研项目开发、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管辖行业权限内工程的技术规定、青岛市市政公用局,http://www.qdmu.gov.cn,技术标准的制定;负责管辖行业统计和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管辖行业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编制和初步审查工作;组织管辖行业基础设施项目的计划申报、立项、可行性研究、委托设计及建设等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议案、政府规章草案及相关政策、措施、行业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负责制定市政(含排水设施)、青岛市市政公用局城市供水、节水、再生水利用、燃气、供热、环境卫生(以下简称管辖行业)发展目标及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所属单位: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泰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青岛市排水管理处、青岛市垃圾管理处、青岛市城肥管理处、青岛市供水管理处(青岛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青岛市供热办公室、青岛市燃气管理处、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青岛市12319服务热线管理中心、青岛市环境卫生科研所。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8100余人。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青岛市市政公用局官网:http://www.qdm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