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0731-4019019
联系方式
(十二)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县域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与节约集约利用。承担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管理责任。管理农村土地交易平台。承担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责任。
(十)承担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责任。审核矿业权的登记发证和转让登记,承担对县属矿区的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处置方案草案。承担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责任,湖南长沙县国土资源局官网指导、协调、监管全县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八)指导县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测评、更新,主管全县土地估价工作,确认土地宗地价格。
(六)承担全县地籍地政管理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承担全县土地确权、湖南长沙国土资源局▲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组织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四)拟定全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对全县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征用、开发、出让、管理(即 “五统一 ”)。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组织全县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参与水资源调查评价,防止矿产、湖南长沙县国土资源局官网,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
主要职能:
湖南长沙县国土资源局官网,生活服务,地方,地方政府。
长沙县土地总面积1997.15平方公里。1987年4月,长沙县国土局成立。县国土局由县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县征地拆迁办公室和县土地管理办公室三个机构合并,行政上受县政府领导,业务由市国土局管理。2002年1月,机构改革,县国土局更名为 “长沙县国土资源局 ”。县国土局内设办公室、法规监察科、建设用地科、地籍测绘科、地产地价科、规划和耕地保护科、矿产资源科、计财科、政工人事科9个科室,所属事业单位7个。在全县各乡镇各设一个国土所,共设20个国土管理所。县国土局成立以来,先后多次被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评为 “先进单位 ”, “先进单位 ”, “文明单位 ”,2002年,省政府授予长沙县 “国土资源模范执法县 ”,市委、市政府授予县国土局 “文明单位 ”称号,全系统干部职工热爱国土资源事业,努力创建了县国土资源规划事业的光辉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