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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教育局地址:新城区和谐路中段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规划并管理全市教育管理情报、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任免、奖惩、考核等工作;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调配、劳动工资和教师职务评聘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的建设工作及全市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搞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工作。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平顶山市教育局,http://www.pdsedu.gov.cn,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国防教育工作。
5.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协调教育内部与外部的关系,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体制及其运行机制
3.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规模、重点、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发展规划、计划的实施。
1.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教育战略发展规划和有关制度,平顶山市教育局研究教育理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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