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央银行的前身是设在法兰克福的欧洲货币局管理主导利率,货币的储备和发行以及制定欧洲货币政策;其职责和结构以德国联邦银行为模式,独立于欧盟机构和各国政府之外可在各成员国以独立的法人资格处理其动产和不动产,并参与有关的法律事务活动负责制定欧元区的货币政策,并且就涉及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指导利率以及法定准备金等做出决策,同时确定其实施的行动指南管理委员会由执行委员会所有成员和参加欧元区的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组成一般实行简单多数管理委员会主席(由欧银行长担任)可投出决定的一票,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开会10次副行长和其他四个成员组成由欧盟委员会咨询欧洲议会和欧洲中央银行管理委员会后提议,经成员国首脑会议一致通过加以任命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实行简单多数它接受欧盟领导机构的指令,不受各国政府的监督1999年1月1日欧元正式启动后,11个欧元国政府将失去制定货币政策的权力,而必须实行欧洲中央银行制定的货币政策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是惟一的认购和持有者欧元区的成员国都已全部认缴,英国,丹麦,瑞典,希腊则都只缴纳了其份额的5%份额调整后的下一年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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