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省民委(宗教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指导宗教界开展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
(八)指导全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协调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大事项;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六)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
(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生产销售清真食品的扶持和管理,落实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