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主管单位是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本会接受江苏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自选会长,自聘人员,自筹经费和自主会务的原则办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繁荣经济和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目的,以拓展粤苏经济联系,加强相互协调和共同进步,服务广东,服务江苏,服务企业为主要任务同乡们的支持与参与,我们希望在各位的共同努力下,让所有会员能感受到参与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把广东省江苏商会真正办成企业家们在粤创业,发展的家园13316006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