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一)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工作,办理、答复人大、政协的提案、议案和建议。
(九)制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惠安劳动保障网,http://www.hald.gov.cn,制定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拟定企业职工工资宏观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劳动力市场通用工种(岗位)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内部分配;审核中央、省驻惠企业及市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收入。
(五)负责拟定全县劳动关系调整制度。制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合同的鉴证、集体合同的审核;指导行业和用人单位定员定额的制定和管理;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职工档案管理;负责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评定县级以上企业劳动模范。
(三)拟定全县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规划全县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惠安劳动保障网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规范管理职业介绍机构;组织实施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按分工组织实施公民出境就业和境外公民来泉就业的管理政策。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拟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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