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代表市政府向市属国有大中型重要骨干企业派出监事会,审核监事会向市政府提交的监督检查报告,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张家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