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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牵头负责全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提出城乡统筹发展思路、重点项目、政策措施,组织督查考核;承担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指导农民增收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和减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行为。
(五)负责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规划和项目的组织实施,江宁农工委,http://www.jnngw.gov.cn,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负责全区农业资源的区划和可持续发展工作。
(三)对农村的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多种经济成份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供区委、区政府决策。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牵头指导协调全区 “三农 ”工作,对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江宁农工委综合分析、提出意见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与研究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大政策、工作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区委、区政府对农村工作做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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