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本条例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
单位名称: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办公地点: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3号河北金圆大厦A座四楼408、409联系电话:031186677135、86699773电子邮箱:hbprxh@163.com联 系 人:李凌云、张 妹
(七)推动全省名厨与全国各省市名厨的合作与交流
第九条 在烹饪餐饮业界有影响的知名人士或对本会有重要贡献的人士,可推荐为本会名誉主任或顾问。
(六)做好餐饮业发展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凡是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会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可成为本会会员。 (一)连续从事烹饪专业工龄专业工龄满十年以上的烹饪特级大师、大师、名师和高级烹调技师、高级面点技师
第二条 本会由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会员中从事烹饪工作实践并卓有成效的知名厨师组成。
第八条 本会设执行委员会,由委员若干人组成。执行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本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1人。
(五)协助省内外烹饪界举办专业技术竞赛、培训、考核活动
(三)获省级评委资格,并担任过全省性大赛评委的烹饪特级大师、大师、名师和高级烹调技师、高级面点技师
第四条 本会任务 (一)一年组织一次名厨德艺交流活动,培养高尚厨德和精湛的技艺,提高名厨的全面素质
第六条 各地的名厨组织,可申请加入本会的团体会员。
(三)总结、宣传和交流本会会员独特精湛的烹饪技艺,编写出版名厨传记和名厨美食影视资料
(二)参加全省烹饪比赛获金奖,参加全国烹饪大赛获金、银奖者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加强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切磋技艺,共同提高,发扬光大名厨的社会影响,带领全省广大厨师队伍培训德艺双馨的人才,弘扬饮食文化,服务社会,繁荣市场,促进经济建设。
(四)对烹饪事业有特殊贡献,在烹饪界享有很高威望的厨师。
(二)组织全省烹饪(食品)技艺交流活动。适时集中举办或分散到市。到企业巡回技术咨询和表演
第七条 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是本会的领导机构,本会在他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工作,组织活动
(四)帮助会员在省内外举办烹饪文化和技艺展示。发挥会员专业特长开展厨房管理和技术咨询活动
(八)完成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一条 本会是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领导下的全省名厨联谊组织,其名称为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名厨专业委员会。会址设在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