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组织拟订能源行业标准;拟订炼油、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担能源综合业务;承担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研究能源重大问题;组织起草有关能源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工作;组织拟订能源产业政策。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能源行业统计、**预警和统筹协调能源应急有关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内设机构
(八)牵头开展能源国际合作,与外国能源主管部门和国际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协议,国家能源局,http://www.nea.gov.cn,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天然铀等)境外重大投资项目。
(六)负责核电管理,拟订核电发展规划、准入条件、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协调和指导核电科研工作,组织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四)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国家能源局核准、审核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一、主要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国家能源局官网:http://www.ne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