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214200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地人事、财务、资产的统一管理工作,搞好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加强国土资源管理队伍的建设。
(十二)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省、市各级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完成国家、省、宜兴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yxlr.gov.cn,市各级政府规定的国土资源税费征收、协收任务。
(十)监督管理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等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过程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组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八)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培育矿业权市场;确认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依法征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
(六)依法管理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工作,宜兴市国土资源局管理土地市场,承担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农地转用、征使(用)的审查、报批工作;依法指导镇(园)村用地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四)拟定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监督耕地开垦,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规划、矿产总体划、环境规划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审核镇(园)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规划与专项规划;负责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官网:http://www.yxl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