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制定全市重点基础研究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和科技支撑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制定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指导实施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归口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申报工作;组织国家创新基金的申报和监理工作海洋,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计划项目,开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海洋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科技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先进示范区,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农业科技园区的管理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区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设立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编制和实施软科学发展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科普工作;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国防科技动员,科技应急管理和科技强警工作;负责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管理工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的登记管理工作;承担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科研机构科技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重大技术引进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全市科技培训工作负责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