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021-57951673
邮编:200540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8、负责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6、管理和指导本区的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本区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
4、管理和指导本区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2、制订本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各镇、街道、金山区司法局,http://www.jssifa.gov.cn,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主要职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金山区司法局官网:http://www.jssif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