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负责对教育工作督导检查和评估,指导和协调区域内国际教育和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教育的工作。长宁区教育局是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区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沪委﹝2009﹞8号)和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市长宁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予以备案的函》(沪编﹝2009﹞52号)的规定而设立的,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九)负责对教育工作督导检查和评估,指导和协调区域内国际教育和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教育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