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订我市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编制市属中专招生来源计划;2.负责研究生、普通高校(含专科升本科及职业中学毕业生升入普通专科)、成人高校和市属中专、普通高中、职业中等学校的招生考试,参与新生录取工作;3.负责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承担学历文凭考试及其他考试工作;4.负责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承担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等学历达标考试和计算机、公共外语等级考试及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