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县社会力量办学的规划、管理、监督、评估工作。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教育工作、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实施全县教育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9、编制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制定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全县大中专学校招生、高等及中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中会考的报名、考试、考务等管理工作,并指导实施有关规定、办法;负责中等职校会考、毕业生验证工作。10、负责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