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制定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检查、监督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和条例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指导学校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改革与发展。(十一)负责民办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立、终止和变更;负责审核、发放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及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工作。(十二)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