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原省人事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十二)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冀政〔2009〕46号),设立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十)加强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