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归口管理全区的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规划、指导继续教育、社会力量办学、自学考试工作;制定全区中等学校招生建议计划和政策,并组织指导实施。(三)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市属和省属驻坊高等院校有关工作的协调服务工作。(十四)负责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做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及发展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单位有关领导班子和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