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商品交易市场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负责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核准登记及监督管理;承担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相关职责;依法监督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无需经过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