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及时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全市治安形势,作出科学决策。(十三)负责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机动(非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工作。各县(县级市)区设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分局与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十)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的计划、分配方案、标准和制度。苏州市公安网上办事大厅隶属于苏州市公安局,为你提供了事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