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指导、监督全省消防工作。(十六)开展周边国家誓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履行国际条约和合作协议。黑龙江省公安厅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七)指导、监督全省消防工作。(八)依法指导、监督、管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十六)开展周边国家誓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履行国际条约和合作协议。(十七)按管理权限,统一管理全省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