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办理社会力量办学有关手续的审批、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开展教育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里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厦委办发〔2011〕18号)和《中共湖里区委员会、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湖里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湖委〔2011〕34号)精神,设立厦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