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主管全县教师工作。(四)管理全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扫除文盲、社会力量办学、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协调指导各部门、各乡镇有关教育工作;按有关规定承办初等教育和学前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指导、协调全县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十四)负责全县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一)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