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拟订财政、财务、会计、政府采购、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监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完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六)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按规定监管地方各类金融机构的财务、资产。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19号)和《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