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及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执行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制定全市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根据《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郴委〔2010〕5号)和《中共郴州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