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 是主管水行政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九)组织指导全省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 与保护;组织指导重要河流、湖泊、跨市和省界河流的综 合治理和开发;组织管理省属重点及跨市的重要水利工 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对我省江 河采砂实施监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63号),设置安徽省水利厅( 同时保留“安徽省治淮指挥部”牌子)。(八)指导全省水利系统贯彻有关水利的价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