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监督管理城市房屋白蚁防治;指导全市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承担全市房屋登记、房产交易和房屋测绘工作,监督管理小区物业服务工作;负责市区城市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及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并对各县(市)、开发区(投资区)进行指导。(十)编制实施全市建设建材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建设建材行业科技成果推广,指导实用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负责全市建材行业的管理;管理全市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