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督导和评估。(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编制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