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按规定承担全县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的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建立教师交流制度;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主要职责(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我县的贯彻实施意见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