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开展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业务,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承担市民卡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昆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昆山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等4个机构合并及组建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批复》(昆编〔2005〕37号)精神,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副科级建制,全民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市财政全额拨款,人员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