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管理中等普通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2)参与制定和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规划;组织指导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和提高;(3)协助做好普及十二年教育工作;(4)组织指导国家课程的实施、地方课程的建设和本校课程的开发;(5)负责普通高中、初中会考工作和全区中小学的招生工作;(6)指导学校、幼儿园德育、科技教育、国防教育、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7)承办局务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