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监督检查全市地税系统和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地方税收稽查工作,查处重大偷抗税案件。3.负责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地方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筵席税、遗产与赠予税、地方税滞补罚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按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以及省、市政府决定征收的基金(费)和专项收入的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