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主管全县教职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学校和乡镇教委班子建设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职评工作。(三)指导和检查学校教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和安全教育等工作。(十一)受县政府委托,规划、指导和检查全县通用语言文字和普通推广等工作。主要职责(一)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民办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工作;规划和指导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