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统筹规划全县中小学学校布局;负责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和教师进修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等事宜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民办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等事宜的申报、审批工作。(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教育工作的规定和实施意见并监督执行。(十一)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以及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电化教育和安全稳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