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教育局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并组织实施。(十一)负责指导全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根据《中共贵港市委员会、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贵委会〔2001〕247号),设立贵港市教育局,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对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等职业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工作进行管理。负责按照授权分配自治区和市政府下拨的教育基建投资和教育事业费;负责指导全市学校基建项目的立项及投资计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