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指导学校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以及国防教育工作。(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十三)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市电化教育工作和学校教学仪器装备工作;指导全市学校的勤工俭学工作。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574号)和《中共扬州市委办公室、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