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负责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负责各类企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