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直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指导省属本专科院校专业设置和重点学科建设,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十七)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十二)负责全省高等学历教育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普通高校、成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