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组织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依法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监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相关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指导医学卫生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组织倡导的重大卫生活动;指导行业社团工作。(十)负责市级卫生单位基本建设和局属的国有资产及全市卫生专项投资的监督管...